她携血书混进城内,先去京县递状。 知县接书一看,脸色骤变,慌忙掷还:“妖言惑众,污蔑皇亲!再敢多言,拿下入狱!” 又至府衙。那知府连连摆手:“王玉辰乃公主府中人,本官无权过问!你若有胆,自去公主府前拦驾申冤,休来为难我。” 李素烟听罢,转身直奔登闻鼓处,欲击鼓鸣冤直诉天听——未近鼓前便遭人驱赶!? 官官相护,便只能以民怨讨公道! 李素烟大闹京城三日,所过之处必留血书字句。到底是只人性半通的狐狸,不懂得官府只需以“小人滋事、疯妇胡闹”定案,就可以全然不查、彻底遮掩。 官大遮天,便只能以妖法讨公道! 天下生灵,本性为恶…… 李素烟初化人形,未受人间礼义,自然更通有仇必报,血债血偿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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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知,他袖纳乾坤天下,谋一旨姻契,只为金戈征伐。她知,他染尽半壁河山,许一世执手,不过一场笑话。她知,九重帘栊之后,他的金锁甲只为另一个她卸下。君兮君亦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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